死刑不應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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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承嘉
Kalina Shaw Tsang-Jia King / (美)

  大家好。我們今天的辯論題目是死刑應該不應該廢除。我方認為人類還應該讓政府有權利判死刑的罪,換句話說,死刑不應該廢除。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沒有國界,從世界的起點來看,顯然也可以看出來人類很早就開始用死刑的方法來掌握社會,爭論這個罪的道理,而早就發覺死刑罪的各種作用和好處。這些包括:

  第一,死刑表明法律的勢力,讓政府對人類表達道德和行為的界限,法庭該對做了最嚴重的、最壞的的事的人判最重的罪,補救最可鄙的罪行問題。要不然人民不能相信政府能保護大家的安全,維持社會組織。

  第二,除了犯人的政治問題以外,我們得考慮死刑對社會中其他的人有什麼影響。死刑的罪比終生監禁的罪更好,更適當。原因在人民不但不應該付錢養這些永遠在監 獄鎖起來的犯人,也不必擔心這些犯人會不會從監獄逃脫,回到社會來罪上加罪。此外,被犯人殺了的人的家庭總會受傷害、傷心。死刑的方法讓這些家庭放心,使他們的痛苦得到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