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 「禁果」 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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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美
Jacqueline Chen (美)

  我們應該都聽過「暮光之城」(Twilight)這一本書或者電影,「暮光之城」系列叢書是史蒂芬妮‧梅爾(Stephanie Meyer)的創作,這個系列一共有四集。這些年來,我們的媒體新聞都被「暮光之城」的書與電影佔據了。該系列已經被翻譯成三十八種語言,全球都對這些故事十分著迷。有人看到「暮光之城」的系列叢書變得很有名時,就把它拍成電影。有些公司認為是搭順風車的好時機,就開始製造與推出搭配書和電影的產品,例如:電影裡面演員戴的飾品、T恤、鑰匙鏈等等。

  有一家公司也製造了一種「禁果」香水,容器的樣式是一顆紅蘋果。有「禁果」之稱的原因在於暮光之城第一本書的封面上就是一顆紅蘋果,並且根據作者的解釋,這一顆蘋果象徵書中情侶之間的愛和衝突。該香水有薰衣草和小蒼蘭兩種氣味,一個八十毫升的瓶子大約美金四十八元(約合台幣一千五百二十五元),並在「熱門主題」(Hot Topic)與「邊界書店」(Borders Bookstores)經銷。由於故事裡女主角「貝拉」(Bella)身體的味道吸引了男主角「愛德華」(Edward)的注意,因此書迷也可以用「禁果」的香水吸引他們自己覺得浪漫與俊帥的理想男人。

  可悲的是,當「禁果」香水一上市,大家立即發現製造香水的公司,使用的容器設計,完全仿冒了「妮娜‧瑞奇」(Nina Ricci)名牌「妮娜」(Nina)香水的容器。除了外觀以外,「禁果」容器的顏色不僅跟「妮娜」容器的顏色近似,而且容器似乎一模一樣。「妮娜」香水原先是在一九八七年由「妮娜‧瑞奇」公司設計出來的,所以,因侵權公司未經「妮娜‧瑞奇」公司的許可,還進行使用被侵權公司的設計,「妮娜‧瑞奇」公司也已經宣布他們將上法院抗告。由於這個新聞仍算是新的訊息,「妮娜‧瑞奇」公司尚未打官司,因此我還不知道該訟案如何判決,但是我判斷侵權公司沒有勝訴的一線生機,「妮娜‧瑞奇」一定將獲得勝利,因為兩瓶香水近似的設計顯而易見。

  我個人認為,使用紅蘋果的形象來代表「暮光之城」系列的念頭非常好,但是我覺得他們當時決定仿冒名牌的設計,真是一個疏忽所造成的錯誤,他們怎麼能臆斷沒有人能察覺到他們的仿冒行為呢?也許我選了一個沒有意思的例子來討論,但是我覺得這一個訟案有它的寓意,那就是由於這種行為構成侵權的犯罪,我們不得擅自使用別人的商標權,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Source: http://hollywooddame.com/wp-content/uploads/2009/01/twilight-perfume-vs-nina-ricci-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