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是全球最大的汽車製造商的豐田公司,因為沒按時與美國公交部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行政部通知油門卡住的故障,因此以十六點四萬美元作為損害賠償。此案件造成豐田汽車製造商在美國召回兩百三十萬汽車,再加上那六十萬件跟油門無關的案子,在歐洲兩百萬輛、在中國八萬輛,都不外乎被召回的命運,豐田公司卡在冒犯政府規定和面臨私人訴訟的細縫間。
這項消息爆發不久,豐田汽車製造商停止販賣其排行榜前八名的暢銷車子,包括: Corolla、 Camry、 Tundra。 除了油門故障以外,召回的原因是關於駐車制動的故障及車頂壓迫度的各種問題。遭遇了上百項的官司和面臨了好幾個國家要求賠償,在美國,豐田似乎呈現被此事件動搖的情況,但此事件非僅涉及了產品責任,還牽涉了豐田被控詐欺的嫌疑。
在美國因油門被地毯卡住而撞死,因駐車煞車故障而被壓死,還有些人的孩子因車頂不夠強使乘客被壓死,以上所敘述的官司中沒有任何一個獲得正義伸張,豐田自稱其產品的故障應該不會造成傷害,因此該公司認為這些故障未必需要向美國公交部發出警告,於是豐田在法庭表現得無動於衷,法官所要求的證據或證件,豐田拒絕於在法庭裡提供。該公司自稱沒有此證據,似乎擺出一副無知的樣子。因此有些人懷疑豐田不但違反公交部的產品責任法,還犯了詐欺的罪,以上的官司如此失敗,應是在於國與國之間的距離。在美國若被告自稱沒有證件, 控告者有權能挖掘資料,但因為日本和美國隔了一大片的太平洋,控告者沒有這方面的權限, 總而言之,這就是之所以幾乎每項訴訟,豐田都能夠順利的贏。
說穿了,當經濟不景氣之際,在這個情況下,很難分辨善惡,但在我看來,美國為了補救在本土受到日本汽車商激烈競爭的美國汽車商所受的損失,只好亡羊補牢,使用媒體玷污在美國銷售成功的豐田,來提升在本土已破產的美國汽車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