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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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凱恩
Kenneth Patrick Miller (美)

  如果你想了解英國的社會制度,你需要先了解英國的歷史,因爲英國的歷史很長,雖然時代的改變不大,可是在一千個字的報告中我不能給大家詳細的分析,簡單的說,在羅馬帝國時代以前,凱爾特人佔領了英國,古代凱爾特社會是一個以家庭跟家族做中心的社會,所以他們沒有大王,也沒有政府,每個家族選一個戰士做他們的家長,這種制度的基礎是彼此幫忙自己的家庭跟家族,那些凱爾特人是愛爾蘭人跟蘇格蘭人的祖先。

  不過在羅馬帝國時代以後,差不多五世紀的時候,有一些日耳曼人來佔領了英國,在那個時候,日耳曼人也是一個以家族做中心的社會制度,在政治上,他們沒有大王,只有一些戰士爲了統一而戰,在宗教上,那些日耳曼人信奉很多怪力亂神,可是來英國以後,因爲很多凱爾特人已經是基督徒,跟別的日耳曼國家比起來,英國很快地變成了一個基督徒的國家,從八世紀開始,很多傳教士到歐洲去,可是這件事跟英國社會制度沒有多大的關係。

  關於科學知識方面,因爲日耳曼人沒有他們自己先進的文化,所以他們把希臘跟羅馬的科學知識都刪掉了,要不是隱修士保存了文件,現代的知識界沒辦法發展現代科學,隱修士所保存的知識是現代科學的基礎,因爲他們的教育程度比較高,所以有時一些戰士去向隱修士請教,這對他們的影響很大。

  從五世紀到十世紀英國的社會制度差不多是這樣,這樣的社會制度算是一種封建制度,可是他們一直沒有大王,有時一個家長的勢力比較大,有時又是另外一個家長的勢力比較大,因爲每一個家族有他們自己的家長,而且他們經常不合,所以他們的衝突一輩子都有,在文化上沒有很大的進步。

  在十世紀有另外一個家族,叫諾曼人,從法國航行到英國去,雖然他們只有五萬人,可是他們統一了英國,建立了一個新的社會制度,他們所建立的社會制度是一個上上下下的制度,叫做封建制度,社會地位比較高的人叫做貴族,他們不但有政治勢力,而且也有土地,社會地位比較低的人叫做平民,平民的物質生活全都很低,尤其是種地的人,可是從十五世紀開始英國的社會制度有了改變。

  在十五世紀當中發生了一個社會現象, 「文化復興」這個名詞是研究歷史的人常常看見的,這個現象的影響非常大,因為從那個時候開始,西洋文化改變了很多,比方說,在英國,貴族開始提倡增強他們的勢力,知識界有一些人提倡了一個新的觀點叫做「個人主義」,因為他們開始讀隱修士所保存的文件,所以他們也恢復了希臘跟羅馬的知識,同時成為商人階級,隨著他們賺到的錢越來越多,他們的社會地位也越來越好,這個時代是英國民主制度的基礎。

  從那個時代開始,英國的平民很快地增強他們的自由。在現代英國社會制度上,雖然貴族還存在,可是他們的勢力非常小,現代英國制度,在法律上男女平等,雖然越來越少人是基督徒,可是英國的文化還算是一個基督教的文化,在經濟上,不完全平等,可是大多數的人受教育的機會一樣,所以一個人的社會地位根本上沒有分別,大概不過是很小的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