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應該廢除死刑?(反方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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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思
Joyce Siew (新加坡)

辯 1 論點

開場白:各位老師,同學大家好!針對今天的辯論題目,我方要提出3個重要的論點反對廢除死刑。

1) 第一個論點是:

生為社會的一份子, 你已簽了一份社會契約。這份社會契約能讓你享有一定的保障和權利,可是你也是要負起相等的社會責任。

比方說,若你考到駕照,在公路開車時你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所以闖交通燈或超速就要被開罰單。因為是你先選擇違法,選擇超速。

所以違反社會契約就會受到相對的處罰,這是社會契約的核心原則之一。同樣的,如果你犯下了嚴重罪行,社會最終以處決的方式懲罰你,這也是因為是你先選擇放棄社會給你的權利。

2) 第二個論點:

如果我們廢處死刑,社會成本就會提高。所謂的社會成本, 不單是金錢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公眾安全。

倡導廢處死刑的支持者們,提出的最佳處罰可能是無期徒行。可是被判無期徒刑的犯人總有一天會被釋放。他們重新融入社會的那一天,也是他們有機會再次危害社會的那一天。

證據:

在美國的俄克拉馬州,一個被判無期徒刑的殺人犯 Clarence Allen慫恿他即將出獄的室友去殺害與Clarence謀殺案有關的目擊者。Clarence的室友出獄後,成功的向3名目擊者下了毒手。

由此可見,即使Clarence謀殺罪名成立,關在牢房的他還是為社會帶來了重大的迫害。

提高社會成本,維持這個罪孽深重犯人的生命,付出的代價實在太高了!

3) 第三個論點:

我方認為,死刑是有嚇阻作用。

證據:

美聯社在2007年發佈了一項報導。這報導綜合了學術界研究死刑制度是否有嚇阻作用。

結果數據證明:過去6年的資料顯示, 處決一個犯下嚴種罪行的犯人就能救3之18條無辜性命。

負責考察和整理這份報導的研究員看了這些數據也跌破眼鏡。因為他本身不支持死刑制度,可是他無法否認死刑是有嚇阻作用的。

最後我要說的是,保留死刑制度會加強整個司法體系,讓它更有彈性,更有效率。

以上是我方反對廢除死刑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