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美國社會男女不平等的根源是顯而易見的:制定法律的男性在「保護」或者「照顧」女性的障眼法之下,不肯給予女性平等的財產權、投票權等權利;當時,法律上具有明顯的不平之處。現代美國女性的確仍然受困於傳統包袱,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法律上的歧視卻並非絕無僅有;這使男女不平等在各個方面的根源沒有之前的那麼明確,反而變得更難解決。
目前,男女平等主張者極度關心的焦點很多;依排名,職場上的差別可算是第一名。於是,我要就這一點稍微加以分析,但因為這個演講受限於時間,許多方面只好另外討論。職場上的男女不平等主要分成兩種:第一,某些領域裡男女比例的差距,第二,男女工資的差距。假設大家對這兩個現象略有所知,也許知道後者可以部分解釋為前者所導致的效應:以大部分薪水較高的職業和職位來說,女性佔少數。職位的差別並不難解釋:在家庭和工作的雙重需要之下,女性縛手縛腳,生活內憂外患。家庭之事這樣干擾到工作,女性就會喘不過氣來,難以累積跟男性相同的工作經驗,因此錯過升遷的機會。
然而,職業的男女比例差距實在更難說明:目前,許多大學專業的男女比例逐漸接近平等,但是有些專業並不因時代的改變而有所改變。舉個例子:物理學的男女比例長久以來一動不動,但生物學現在卻是女性佔多數的。這個差別非等閒可以視之!原因何在呢?我個人很難掌握這兩種類似的科學領域男女比例差距這麼大的原因,但在我看來,光把這個問題歸咎於直接的性別歧視仍嫌不夠,還得仔細的觀察社會的因素,方可明白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