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今天打算給你們說明一下人口販賣的制度,可是我上一次講完以後有很多學生都問我差不多一樣的問題,就是,我為什麼來臺灣研究性工作?換一句話說,大家都把人口販賣的情形想成跟性交易差不多,而且多數的學生都以為人口販賣只影響女性,跟男性沒有什麼關係。因為我個人不是研究臺灣的性交易,而是研究男性在臺灣海洋漁業的人口販賣情形,所以我暫時決定再討論一下人口販賣的觀念。
為了較清楚地說明我以上指出的觀點,我得先提出兩個關於臺灣人口販賣情形的例子。第一,聯合國的Palermo議定書和美國國服院發表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是臺灣政府處理這個問題的基礎。我的意思是說,若是希望瞭解臺灣的法律怎麼確定人口販運是什麼,包括什麼現象,當然應該先瞭解聯合國和美國的法律觀點才可以更進一步明白臺灣人口販賣的情形。簡單的說,在臺灣,人口販賣的問題包括好多不相同的非法活動,比如,性剝削、兒少性觀光、勞力剝削甚至於摘取他人器官。而且這些非法的活動都適用國際法律的制度。換一句話說,在經濟上,在法律上,在社會上,臺灣已經國際化了。臺灣人口販賣的現象基本上可以證明臺灣受到了很多從外國來的影響,特別是跟西洋國家接觸以後。而這個現象跟我想說的第二個情形有關係。
我最近聽一個處理臺灣人口販賣的社工人員提到,目前的狀況跟20年前的比起來有很大的差別。她說20年前的問題大約跟國內的原住民少女和農村少女有關係。就是說,這些社會裡較弱勢的少女常常被犯罪集團在性交易場賣了。臺灣政府推動《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以後,問題就減少了,但是目前色情業者開始去外國找新的被害人。根據那個社工人員的觀點,人口販賣的問題跟著時代也改變了。按照她的看法,由於,在移民跟移工的人口當中有不少的被害人,因此受到勞力剝削或者性剝削的數目上升了許多。
實際上,以上的兩個例子證明人口販賣的觀念是根據全球化演變出來的。簡單的說,人口販賣現象裡頭的問題很複雜,因為原因很多。因此,人口販賣的現象不能不說是在許多原因錯綜之下所產生的很難瞭解的結果。我的意思是說,我們不能把人口販賣的情形只當作一般的性交易。按照社工人員的經驗和臺灣政府的法律觀點,人口販賣牽涉到許多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