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美國社會,養寵物是非常盛行的,尤其是養狗。在個人主義盛行的社會裡,人們的心靈容易感到寂寞,因此開始考慮養寵物是人之常情。愛上一隻狗,買隻狗,絕對很容易,但是多數人往往忽視養寵物的負擔。我個人認為許多人對照顧寵物總是抱著被動的態度,以為只要提供食物、生存空間,就算是一個好主人。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寵物主人都會失去責任感,但是主動,有擔當的寵物主人畢竟是鳳毛麟角。
一般來說,養寵物與其說是為了救助寵物與改進動物福利,不如說是為了減輕寂寞、緩和壓力來的更準確。一旦在養寵物的過程中碰到什麼衝突,威脅主人的生活形態,主人往往就不想再照顧牠,也不想負擔牠的生活。從一隻寵物的角度來看,若寵物不喜歡主人,也只好心不甘情不願勉強地應付它的主人,然後苦中作樂,創造和平的生活。寵物沒有選擇主人的權利,在這種情形之下,除了逃跑以外,寵物沒有拒絕主人的餘地。寵物不是隨時就能捨棄的,畢竟養寵物也如同養孩子一樣,你至少有十年至十八年照顧、撫養牠的義務。
德國極其注重寵物倫理,如果拿德國的政策標準來衡量, 美國的水準相去甚遠。在德國,有意願養狗的主人在繳納狗稅之外,還必需申請養狗執照;其測驗的內容包括養狗訓練、狗最起碼的生活必需品、養狗的規則什麼的,不過還是以能好好照顧寵物為主。
為何這些主人如此缺乏良心,能夠毫無愧色地把依賴他們的動物擺脫掉呢?要探討這種觀念的形成,可以說主要是由於消費主義所帶來的影響。買賣寵物在目前是一個發達的事業;換一句話說,從經濟的角度觀之,寵物僅僅只是一種商品罷了,不是生物。因此寵物如同市場買回來的玩具、商品,如果客戶對貨物感覺不滿意,無論什麼莫名其妙的理由,都能回到商店退貨退錢。這個心態反映在主人對寵物的態度上,就是把寵物當作隨便買來並且可以隨便更換的貨物,這未免太過分了。
我希望人們在討論能否擔負養寵物責任的時候,能夠深入而切實地考慮寵物的利益,做一個全盤檢討,讓想養動物的人都能做一個有責任感的寵物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