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動物
Advocating for Stray Anim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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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璀璨
Tristan Brianne Hilderbrand / (美)

     我來台灣以前,以為路上有流浪動物的城市比不上路上沒有流浪動物的城市。一個流浪動物到處可見的地方會讓人覺得不夠進步,可能大部分的美國人都有一樣的印象。我們覺得如果一個城市有錢,就可以解決「問題」。不過,路上有流浪狗真的是問題嗎?對我來說,流浪狗並不是問題。而是人們為了發展城市才把流浪狗當做發展的障礙。誰說每一個地方都是人類的?

     我第一次看到流浪狗是我去花蓮的時候。我一看到就問我寄宿家庭的姐姐:「這是誰的狗?我們應該去抓牠,找牠的主人!路上好危險。」他覺得我有神經病。她告訴我,這是流浪狗,沒有家。從那時候我開始覺得花蓮或台灣的環境沒有內布拉斯加州那麼好,再說,台灣人的心應該比較冷酷,因為內布拉斯加州人根本不讓狗住在路上。

     我去夜市的時候也有一樣的看法。我跟朋友常常去宜蘭夜市逛逛,然後每一次都看到同一隻狗。雖然牠有項圈,可是看起來好像很久沒洗澡。我問朋友「到底是誰的狗?」朋友說牠沒有家,是隻流浪狗。其實有一個人給他帶上項圈,因為這樣可以避免警察抓走牠。儘管有項圈,可是牠不是有主人的狗,可能因為空間或規定的關係,讓夜市裡的老闆們覺得可以合養牠。這個經驗讓我覺得路上有狗不但沒有問題,而且台灣人的心很好。給動物機會生存比有自己的家更重要。

     說到這裡,你們可能猜得到我想說什麼「流浪動物之家或動物收容所」。ICLP的學生都很聰明,大家大概都知道狗被抓了以後,如果沒有人去領養牠的話就會被安樂死。這個題目我不想討論太多,想知道的話你可以去找沙拉麥克勞克林的那首歌。我想說的是,不把動物安樂死的收容所。這樣的動物收容所裡的工作人員都是真的英雄,因為他們很努力地找辦法解決問題。比如說,這樣的收容所空間太小容不下太多流浪動物,可是為了不讓捕狗大隊把獨立生活的動物抓走,他們募款,自己去抓,再給他們疫苗接種,甚至於替他們結紮。再把耳朵剪一下,好讓人知道牠們已經結紮了,然後放牠們走。即給他們機會活下來,也解決了路上有太多動物的問題。

     從各方面來說,不論你喜歡不喜歡動物,大家都應該知道殺害動物完全不合乎道德。我在美國的時候到一個大學社團當志工,去幫助不把動物安樂死的動物收容所。即使你每個星期只有一個小時,也可以改善問題。儘管台灣比美國好多了,可是依然還存在這樣的情況。如果你們像我一樣關心動物的話,我鼓勵你們去當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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