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所要讲的题目是"关系"在生意场上的作用。在我个人看来,简单的拉关系与旁门左道的是非界限取决于情况,但是一般而言并不难以判断黑白何在,原因在于有不同的依靠别人的方法,因此首先要从伦理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这些方法的差异,而且接下來我要说明我把是非的界限放在哪里。其次,要举一个例子,即我自己找工作的过程来说明我的看法。
做生意的时候,有一种关系显然是根本的,也就是与顾客的关系。谁都得承认除非与顾客成立良好的关系,否则毫无做成生意的可能性。但是除此以外,依靠关系的伦理基础比较不明确。尽管如此,我认为可以以依靠别人的方法来判断是非的界限何在。因为在美国以仍未公开的情报为依据去投资是非法的,所以有两个依靠朋友的方法,一种是非法的,一个是合法的。比如,如果由于你的朋友告诉你重要的情报,让你进入新市场而成功,没有什么问题。反过来说,如果你以朋友的情报投资,这不但是旁门左道,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非法的。换句话说,在这两个情况下的动机,即赚钱,是同样的,但是从伦理的角度来看,结果完全不同,是因为所利用的方法不同。至于判断动机是否符合伦理原则這方面,同樣舉例說明,假如跟朋友进行合作,那无所谓,但是如果以垄断市场为合作的目标,那又当别论了,因为动机有所差异,結果就有所不同。于是基于这两个例子,原则上方法与动机是判断是非的主要因素。
我认为拿一个例子来说明能使这个原则更清楚。不说别的,就拿我找工作为例。找工作的时候,必定要听朋友和家人的意见,如果他们给我介绍老板,也行;如果他们帮不上忙,也无所谓。然而如果由于家人利用他们的关系迫使老板雇用我,那就是走旁门左道,要是因而影响到比我更有经验或更合适的人的录取机会,我不愿意接受這樣的情况,所以也不愿意对别人如此。原因在于"无功不受禄"。利用家人的关系得到好工作,如果埋头苦干,没有什么关系;而如果工作偷懒,那就是过于依靠关系了。总而言之,如果做生意的时候用"兵不厌诈"来形容,雖然看起来恰当的,肯定是旁门左道,否则,应该没问题。换個角度來看,这个原则就等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也是我判断生意場上所謂是非黑白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