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東亞待了大約一年半的時間。台灣和大陸的文化既豐富又多元,無論談到風俗、飲食,還是自然環境,台灣與大陸都有似乎可以無限享受的地方。不過,在這裡我想描寫三個完全不同洲的國家。這三個國家就是丹麥、哥斯達黎加與印度。我曾經因故在每一個地方住了半年多,因此在那兒有不少的經驗,而且每一個國家都讓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記。而這篇文章可謂為我的"旅行雜說"。
我住過丹麥兩次。第一次在1997年的秋天與冬天,那時候我十歲。因為我父母都是教授,所以他們每七年可以在海外做研究,而他們決定去哥本哈根。這是我第一次長期出國,離開以前的三個星期我都失眠。到了之後,我在哥本哈根國際學校上課,剛開始的時候我躊躇猶豫地跟金發碧眼的北歐小孩說話,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想跟我這個外國人交朋友。我的焦急原來無根;我兩個星期之內已經交了好多朋友,除了丹麥、瑞典與芬蘭人之外,也有巴基斯坦的、印尼的、東歐的、南美的等等。我們都很樂意地玩在一起。
我那時候開始享受"北歐之樂",我每天吃丹麥熱狗(叫做"pølse",而會加上熏肉和超辣的芥末),每個週末在公園裡追逐鴿子,常常在鵝卵石路上看街頭表演。天氣雖冷,人情卻溫暖。我參加了學校的足球隊,跟同隊們去德國與荷蘭參加國際比賽!在那裡,我們跟當地的對手住在一起,這使我這個十歲的小孩對外國人的生活越來越感興趣。
七年之後,又由於父母的工作,我又有機會去丹麥。這時候,城市如故,但我與我之前的朋友們卻都有了很大的改變。我跟這些七年之內都沒見面的老朋友再碰面的時候,是我生活中最奇怪的經驗之一,一言難盡。當時,我十七歲,在美國還要等幾年才可以喝酒,不過在丹麥很容易就買得到,所以我跟朋友們試一試,感覺不錯!我也會吹喇叭,有一次跟一個吹薩克斯的朋友去火車站,我們打算以吹出聖誕頌歌賺一筆錢,不過沒想到得先辦好許可證。結果,我們一開始就被警察趕出去!我在丹麥的生活真的比我在美國的有意思得多。
至於哥斯達黎加,我去的原因也因為我父母的工作的緣故,不過在那裡的經歷是完全獨特的。在1998年,第一次離開丹麥以後,我們就直接去哥斯達黎加,在那裡的鄉下過了半年。我們住在熱帶雨林的旁邊,到處都是異國情調的植物和動物。那裡當然沒有國際學校,我只好跟當地的小孩一起上小村子裡的小學。剛好,我五歲到十歲在美國學了幾年的西班牙語,但沒想到突然會那麼徹底地接受這樣的挑戰!
像在哥本哈根一樣,我在哥斯達黎加馬上交了許多朋友。每天中午我跟同學們去踢足球和玩官兵捉強盜,他們中美人比我厲害多了,也教我不少的西班牙語髒話!在課外,我愛探索叢林,有幾次我小心翼翼地抓蠍來玩,也有一次一個朋友將他抓到的一隻巨型狼蛛送給我當寵物。不管父母的反應如何,我很珍惜牠,在玻璃瓶裡養了幾個星期,才將牠放出。
可惜的是,除了西班牙語之外,我在哥斯達黎加的學業都退步了。那裡的教育體制很差,在一個星期之內,我們至多只會上四天的課,而且學習的內容對我沒有挑戰性。不過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對一個十歲的小孩子不算是理想的情況嗎?我沒學到任何難的學科題目,但我揮舞大砍刀及把雞從學院裡放出去的技術有了很大的進步!我當時以為這些技術比數學有用多了。不說好壞,這些經驗已經擴大了我的視野。
而第三個要描述的國家是印度。我去那裡的原因卻跟父母的工作無關。在2008年,我在大陸的杭州學習了半年,接下來馬上去印度的東北部再留學半年,原因在於我想拿大陸和印度這兩個世界大國做個比較。我上了國際培訓學校,在齋浦爾這個城市學習了四個月,項目叫做文化與發展。那裡都是沙漠,溫度偶爾會高到42、43攝氏度。幸虧印度有世界上最清爽的拉昔,還有我的寄宿家庭有很強勁的冷氣機。
在印度,每天去上課要搭乘三輪式的自動人力車,在路上往往會看到十一、十二個人擠在一輛小車裡,不過我最多看到的大概是十七個人左右。我們每天上了幾個小時的印度語課,印度語的聲音儘管奇怪,可是因為有字母,所以還比中文容易學多了。學到基本的印度語讓我能夠跟寄宿父母和兄弟聯絡,後來我們五個人變得很親密。
印度給我帶來最深的印象是它的顏色與氣味。在路上,你很可能會看到一個噴著香水,穿著新紅莎麗服的美女,然後下一步卻碰到在路邊的垃圾中腐爛的死狗。關於交通,除了搭人力車和計程車以外,我也騎過駱駝和大象,也坐過二十小時以上的火車車程。在最後一個月,我有機會旅行到印度的南部,在那裡研究一下特別給小孩子上的禪修課程,非常有意思。到最後,我回去浦爾,跟寄宿家庭告別,對他們承諾我有一天會飛回去。
這就是我在外國旅行的經驗。世界很大,仍然有許多我嚮往的角落,不過時間有限。住在國外,進入異國的文化,此是無價的經驗,收穫與心得無數。出國的機會真是珍寶,假如有,千萬別錯過,反而立刻趁早。你將絕不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