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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自由與金錢哪一個最重要? - 自由
李慧麗/Whitney Livermore (美)
自由這個觀念一直都是人們很關心的事情。任何文明都以自由為前提,不斷在討論自由的基礎、自由的範圍、自由的定義等等。每項法律都是為了界定清楚人民的自由以及到哪個程度可以由政府控制。每個政治制度和社會結構都基於不同的固定規則,這些規則都在規範人們行為的自由。
愛情和錢當然都很重要,可是政府若控制一個人跟愛情和錢有關的行為,他就不能享受所有愛情和錢可以帶來的好處。這樣的例子不但在全世界的歷史上存在,現代文明也經常見到。甚至美國這個可能是世界上最重視自由的國家,現在也還存在著這樣的情形。去年的選舉,加州的人民通過了一項新的法律,限制同性戀者結婚。拿一對同性戀者為例,他們雖然可以享受愛情,可就是無法全面享受結婚這個非常重要的權益。這樣的話,愛情有什麼意義呢?
錢很重要,這是理所當然的,可是這件事也建立在自由的基礎上。從經濟方面的法律不難看出自由對賺錢、花錢和管理財物的重要性。一個人無論要賺錢還是要花錢都必須按照和依賴法律的規定。這些規定都是為了同時保護這個人的權利和防止他的行為影響到或限制其他人的權利。
我們即使同意自由、錢跟愛情在生活上並重,也無法否認自由比另外兩個更基本。理由很簡單:沒有自由,就無法全面享有錢和愛情帶來的利益。
自由是我們唯一可以保障所有權益的東西,因此,顯而易見比愛情和錢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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