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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文選》〈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
讀後心得
顧永光/Joern Grundmann(德)
「西方的文明是積極的、進取的,而東方的文明是消極的、 退讓的。」我同意不同意此「二分法」?
這個看法有理與否, 若不知有上下文恐怕即無法確定。只看這一句免不了把它視為一個落伍的成見。我們必須先了解胡適先生這方面的意思,方可對上述的問題提出意見。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這篇文章初刊登於1926年。胡適之所以提出如此的評論,是因為他想要以此評論對「西洋文明為唯物的,而東方文明為精神的」之成見發出不平之鳴。胡適認為這個見解,起源於中國受到西方壓迫的19世紀中葉。處在這種壓迫之下,中國為了自我安慰乃以精神文明自居,而輕蔑西方文明為唯物的。胡適在此文章中所批評的是該見解在1920年代又盛行起來了。
但到底物質與精神跟積極與消極之間有何關係呢?按照胡適的解釋,1920年代的中國人藉著「精神文明」這個概念來抵抗他們所面對的科技落後,甚至於指責西方在科技方面所達到的成就是缺乏文化性的。因此胡適為當時的西方仗義執言,說中國人扭曲事實。胡適甚至索性把當時的中國當作一個消極、退讓的文明看待,而對西方的看法西方則正相反。(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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